根据《2022年度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序号 | 岗位及代码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1 | 护理(202228) | 2022010527 | 合格 |
2 | 护理(202228) | 2022010702 | 复检及进一步检查 |
3 | 护理(202229) | 2022012116 | 合格 |
二、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三、请需要复检及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于2022年09月19日早上08:00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参加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防疫要求
(一)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请提前下载《体检人员健康申明承诺书》(附件)并认真阅读填写,按规定上交承诺书并主动出示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
(三)体检前7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0天有港台地区、******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须主动联系体检工作人员(0566-3217924);体检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参加体检;
(四)体检前7天,考生应避免跨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或人群密集场所,每日自行监测身体健康状况。体检前或体检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并及时告知体检作人员;
(五)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做好自我防护;
(六)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届时,考生参加体检,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66-3217924
附件:体检人员健康申明承诺书
文件下载:【体检人员健康申明承诺书.doc】
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