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医院实际人才需求和发展需要,青阳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测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详见2022年青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2年青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2年6月14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qy.gov.cn)、青阳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qyxrmyy.cn)等发布。本次招聘直接采取专业测试和考察形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2022年青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岗位 | 计划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临床科室 | 2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药剂科 | 1 | 临床药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具有临床药师资格证书年龄放宽至35周岁 |
招聘条件“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2年6月16日09:00至2022年6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
3.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和青阳县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专业测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专业测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后于2022年6月30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6月30日16:00前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青阳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到青阳县人民医院。逾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书面承诺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临床药师资格证书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青阳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方式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医疗专业基础知识、专科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或超过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青阳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和青阳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青阳县人民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按照青阳县人民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同岗位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书》,依法缴纳相关保险,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录用者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录用人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且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根据省市编办、人社等部门《关于印发青阳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入编制。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依照《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阳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2]38号)文件执行。录用人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视为不合格,青阳县人民医院将解除与录用者的聘用关系。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青阳县人民政府(http://www.ahqy.gov.cn)、青阳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ahqyxrmyy.cn)等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青阳县卫生健康委、青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青阳县卫生健康委0566-5021060
青阳县人民医院0566-5020250
监督举报电话:青阳县人民医院纪委0566-502017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227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