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至县乡镇林业站和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县乡镇林业站和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面向县内国有林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条件
乡镇林业站从县内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14名;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从县内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序号 | 选调 单位 | 选调 岗位 | 岗位 代码 | 选调 计划数 | 选调人员条件 | 备注 |
1 | 乡镇 林业站 | 技术服务 | 001 | 8 | 具备林业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职称或取得林业或园林等林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文凭人员; |
林业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突出贡献人员(获省级以上表彰) |
002 | 6 | 非林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
2 | 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资源管护 | 003 | 8 | 县内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 |
004 | 2 | 县内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 |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二)身体健康。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参加乡镇林业站年龄条件:
(1)林场专业技术选调对象:1970年8 月1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林业工程、政工系列职称或取得林业或园林等林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文凭人员,或1965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林业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突出贡献人员(指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2)林场非专业技术选调对象:男性1970年8 月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参加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年龄条件:
林场选调对象:1970年8 月1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8名;1975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2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目前处于试用期人员不予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县林业局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本公告2021年8月6日起在东至县政府网发布。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办公室 联系人:陈桂芬 联系电话:0566-701198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3张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
(4)近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相关说明;
(5)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突出贡献的材料;
(6)高职低聘承诺书。(如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需低聘的,报名时须签订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
(7)填报《东至县乡镇林业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东至县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林业局会同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林业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公开选调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如报名人数不足应选调人数五分之四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应选缺额人员由县林业局在县内国有林场在编在岗人员中进行选调。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各岗位人员考察对象按照报考各自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具备林业系列职称和政工系列职称优先,职称高的优先;职称或身份一致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林业局依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林业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林业局统筹定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1987
东至县林业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