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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东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公告
作者:池州人才网czrc.ahrcw.com 时间:2021/5/18 阅读:152次

为深化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东至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实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所需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聘职位

本次选聘为部门职员(四级雇员)岗位7个(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东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聘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等基本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聘任(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填报《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录东至县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5)报考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4.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岗位。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参加选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均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体检

1.按拟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聘人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职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东至经开区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同意后,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任(用)

聘期。此次岗位选聘聘任(用)期限为三年,一年一考核。除因组织安排等原因,三年内不允许调离经开区。

正式聘任(用)。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绩效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经开区党工委正式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用)人员的待遇。聘任(用)人员一经聘任(用),薪酬待遇由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参照《东至经济开发区雇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执行,四级雇员年收入约14万元。聘任(用)工作期间实绩突出且符合提拔、交流或调任条件的,经开区党工委积极向县委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对进入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的原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东至经开区管委会的根据《东至经济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指导意见办理。

咨询电话:0566-8167694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1-2.zip【21.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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